食品属于法检货物,需要输出国家需提供以下证件:
1.官方出具的健康证;
2.官方出具的原产地证;
清关所需要提供的资料:
卫生证、原产地证、报关委托书、产品图片、发票、箱单、合同、国外提供的原标签、原英文彩色样张和翻译件等相关资料。
食品进口相对复杂,如要进口前,可咨询我公司。我公司经验丰富,能有很好的经验解决各种突发状况。
免费咨询电话:4009615997,010-627032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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